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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會議紀錄 2026.04.10(鼎新)

會議日期
2026.04.10
項目一
  • 訂單成立且付款成功(宅配、超取不付款)開立發票,拋到鼎新產生訂單及結帳單,後續出貨完成後,由人員匯入出貨資料產生銷貨單並沖抵。
  • 訂單成立未付款(超取付款)時不開立發票,拋到鼎新產生訂單,後續出貨完成再開立發票,後續由人員匯入出貨資料產生銷貨單並沖抵。 不知道之前規劃的作法是什麼,這是我們目前預計的新作法。
    • 可以針對物流方式去判斷,當訂單拋入鼎新後,付款方式 = 超取付款,即不產生預收結帳單。
  • 所有 API 拋轉判斷原則都是核對對平台訂單且狀態為已確認或未確認,就不會再拋。
    • 若有特殊狀況,就將鼎新單據取消確認作廢,平台就能重新拋單了。
  • 顧問:「更新訂單 API」的執行時機點要在內部確認後,才能回覆。